营建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宋朝宫观官俗称。1、掌管祭祀和祠庙的官。《史记·封禅书》:“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五月诏:“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2、宋朝宫观官的俗称
官场用语。宋朝称翰林学士等高级侍从官为禁从。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陆军医疗事务。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
新莽时六上卿合称。始建国元年(后9),王莽更名光禄勋曰司中,太仆曰太御,卫尉曰太卫,执金吾曰奋武,中尉曰军正,又置大赘官,主乘舆服御物,后又典兵秩,位皆上卿,号曰六监。西汉末年王莽置,为六卿的合称。即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副主将,协助防主管理辖区域内的军政事务。见《周书·郑伟传》。武官名。为防主的副职,惟西魏与北周于江陵置之。任此职者见《周书·郑伟传》:“魏恭帝二年(公元555年)除江陵防主,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翼王为三等王;后期以战将堵王黄文金、听王陈炳文为三等王。
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即官员授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登记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