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承旨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主官,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正四品。明朝各所置一人。初称“正理问”,正四品,后改从六品。清沿明制,为从六品。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州判、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兵曹及右兵曹史各一人。似其时兵曹还应有左兵曹史。《流沙坠简屯戍丛残》记敦煌郡有兵曹书佐,其地位在兵曹掾、史之下。汉魏以下诸郡均有
官署名。清代后期,各省督、抚可以就地筹款,作特殊开支用,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支应局,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
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封孔子的后代原褒圣侯为文宣公,并兼任曲阜县令。见《唐会要·褒崇先圣》。
满语官名。武职。原称“伊都额真”,雍正元年(1723)改。汉译为“班领”。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电政事务。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首次在大沽、北塘海口各炮台与天津之间架设电线,开办电报。当初主要是为了军事联络,次年,试办南北洋电报,初为官督商办,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
即官寺、官署衙门、官吏办公之处。《后汉书·蔡邕传》:“今灾眚之发,不于宅所,远则门垣,近在寺署,其为监戒可谓至切。”
官名。匈奴置,是匈奴语的音译。职掌不详。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管铜之事。库车及所属之沙雅尔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康熙二十一年(1682)设,额一人,正五品。掌本院题奏事件、核销钱粮、总理四库、收发文件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