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乐陵王传》:“高祖初,蠕蠕犯塞,以思誉为镇北大将军、北征大都将。”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属左右翼牧厂各置总管一人,为牧厂的主官,其上统于牧厂统辖总官。参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归属少府,秩四百石,以宦者任之,分主中宫各处。官名,为黄门署长官,宦者,俸四百石,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三》。
官名。北齐司农寺所属有石济水次仓,置令及丞,掌管储藏水运到石济的谷物。
章奏程式。汉朝尚书所拟章奏,文中必须有“敢告之”字样乃下。据《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尚书言左右丞,敢告之如诏书律令。
见“实封”。职官用语。汉朝诸侯王有封地的,均食其封地租税。而魏晋以后所封食邑多少户,实际只是一个空名,并不食其租税。称“食实封”者,才食其租税。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参见“台吉”。1、官名,清朝在内蒙古各旗设此官,又称协理台吉,辅助扎萨克管理旗务。西藏达赖喇嘛及班禅喇嘛各设有一等台吉一人,协助办理藏务。2、爵名,清朝蒙古贵族封爵的第七等爵称台吉,又称“塔布囊”,位
宋朝贡举名目之一。又称“恩科”。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参加附试。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则称正奏名。太祖开宝三年 (970) ,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具名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