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军器坊兵马之事。置详稳、都监等职。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齐置,见“党族”。
官名。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为从四品上勋官。宋初因之,为从四品勋官。徽宗政和三年(1113)罢文臣勋官,只授武臣及蕃官。金、元沿置。金为十二勋阶第六阶,从四品。元为十勋阶第六阶,从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尚书”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见“统管”。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于文类科目。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将“博学宏词科”省去“宏博”二字,唯称词学科,每年一试。淳祐初罢废,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 复嘉熙之制。参见“博学宏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