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宫司
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
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官名。隋朝诸卫所统亲、勋、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官,置二人,后随军坊渐废。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官名。清末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检察厅与地方检察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从四品,京师地方厅正五品,省地方厅从五品。掌督领本厅各员对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见“礼仪院”。
即“五计司”。
辽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师下。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省。
即“绫锦院使”。
即“北大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