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官名。西晋置。为宿卫禁军将领之一,侍卫皇帝。《晋书·职官志》: “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北周亦置,为无职掌的散官,亦可作为起家官,正二命。武官名,晋置,为三部司之一。《晋书·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护卫监军。
官名。掌造作宫廷衣物。北魏置。见《魏书·京兆王传》。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 (1407),左右各一人,正六品,与右监副佐监正掌苑囿、园地、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与监正不常置,乃以监丞署职。
官名。即屯田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员外郎。
官名,汉置,掌右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右车将”条。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负责绘制军事地图。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下设经理委员、艺师、科员、艺士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亦称监察侍御史,简称御史、侍御。秦、汉有监御史、监郡御史,东晋、北朝有检校御史,皆掌出巡郡县,监察地方行政。隋初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置十二员,掌出使巡察州县,从八品上,隶御史台; 炀帝大业三年
即“大理寺提点”。官名。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