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属司法院。设院长一人,总理院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司法院,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设院长一人,综理全院行政事务,兼任评事,并充庭长。分设二庭或三庭,每庭由评事五人组成,审判采用合议制。

猜你喜欢

  • 司閤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九品下,掌本府诸门开闭及管钥。武则天时废。

  • 州军府行参军

    官名。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南齐时王孙虔曾为征北府板行参军,见《南齐书·王孙虔传》。北魏亦置州军府行参军(惟正三品以下将军府不置),见《魏书·官氏志》。北齐沿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略低

  • 正任防御使

    参见“正任”、“防御使”。

  • 名王

    匈奴诸王中名位尊贵者。《汉书·宣帝纪》:“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颜师古注: “名王者,谓有大名,以别诸小王也。”

  • 武安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安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 织染局使

    官名。元置,为织染局长官。详“织染局”条。

  • 行台省尚书右丞

    官名。北魏始置,东魏、西魏、北齐沿置。隋、唐行台尚书省置,皆一员,隋朝为视从四品; 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正四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为从四品下。与左丞掌分司纠正省内。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 (622—62

  • 租庸使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始置,以宇元融勾当租庸地税使,天宝二年(743)以陕郡太守韦坚兼知勾当租庸使, 天宝六载(747)杨慎加诸郡租庸使,代宗广德元年(763)考功郎中裴谞

  • 臣下请求进见君上。《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唯睢亦得谒,睢请为君见于张君。”

  • 龙马监长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主管龙马监,掌皇帝乘马。官名,掌养御马。有丞。参看“龙马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