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设置经历一个过程:先是国民政府废除道制,以省直接统县,但亦有例外,如新疆省因地域辽阔不便统治,便在省之下划区,分设行政长代表省政府监督各县。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为了“围剿”革命根据地,又在江西实施“党政委员会分会”制,其制是在南昌的总司令部中设置党政委员会,在接近革命根据地的各重要地区划分若干区域,设立党政委员会分会,每分会辖三县,设委员长一人,得兼驻在地县长,专门指挥“围剿”事宜。此机构于同年十二月撤销,后又成立“行政长官公署”。在江西实行“党政委员会分会”制时,其他各省也纷纷仿照设立此类机构,惟名称不一,如浙江省为“县政督察专员”,江苏省为“行政督察”,安徽省为“首席县长”制。此后为了统一推行,内政部拟具《各省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六月呈奉行政院修正公布,即咨请江浙皖等省查照办理。同时“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亦颁发《剿匪区内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在豫、鄂、皖三省施行。其时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专员一人,在一般地区内由省政府指定,经国民政府任命一名县长兼任,仅于驻在地的县政府内设立办事处而不另设专署; 在“剿匪区”,则由“剿匪总司令部”直接委派专员,设立专门机构,撤销该驻地县政府,并由专员兼任县长及本区保安司令。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六月二十日与同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先后公布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及其修正条例,而将以前内政部所颁《暂行条例》及总司令部所颁《组织条例》并予废止,正式确定各省划分若干行政督察区,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常设的派出机构,协助省政府监督区内各县行政。行政督察专员兼任所在地的县长,并兼区保安司令。专署内设秘书一人,掌文书、庶务及不属于各科的事务;科长三至四人,第一科掌民政事项,第二科掌财政事项,第三科掌教育事项,第四科掌建设事项;视察一人,考察辖区内各县、市政务。秘书室及各科得分股办事。此外专署或专员所属尚有其他专管机关或人员,如警察训练所。社会教育督导员(每区或每两区设)、政务督导员、农业督导主任、合作督导室主任等,各地或置或不置。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七月抗日战争爆发,同年十一月行政院通令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均免兼县长职务,并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区保安司令部合并,以加强行政督察专员的行政监督权和军事指挥权。

猜你喜欢

  • 左宣徽使

    官名。金朝宣徽院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 中都广备库

    官署名。金朝置。掌中都匹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四人、库子十四人。官库名。金置,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

  • 额者库哈番

    即“额哲库哈番”。

  • 管理太医院事大臣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 仪同三师

    即享受与太师、太傅、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531)特置,居上公下、三公上,以授尔朱世隆。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又授清河王元亶。

  • 捧香恩例

    官制用语。宋朝外戚人仕途径之一。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称捧香恩例,简称捧香。捧香授官人为七色补官人之一,升转只能至训武郎,不得任知县、县令及监仓场等差遣。宋代外戚入仕的方式。后妃亲属以恩例得官,称为捧香

  • 乾清门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即掌翊卫近御,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次于御前侍卫。于侍卫内特简,无定员。归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 夏官

    ①官署名。(1) 西魏、北周夏官府简称。(2) 兵部别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兵部改名。后代即沿用以称兵部或其首长。(3) 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天、地、

  • 霸府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府署。《南齐书·谢眺传》: “高宗辅政,以眺为骠骑谘议,领记室,掌霸府文笔”。即指南齐明帝萧鸾即位前的鸾骑大将军府。

  • 明纬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秩从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上,称明伟郎。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