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观文殿大学士

观文殿大学士

官名。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始置,以宠待旧相。其后,宰相善罢而不除使相者例加此职,以罪黜免者则否。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二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无官守,无典掌,而资望极高。西夏襄宗时亦置。


官名。宋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改延恩殿为观文殿,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置观文殿大学士,掌出入侍从,备顾问,须曾任宰相者才能任命,以示尊崇。此后凡罢相出任外官必为大学士。曾为宰相而不为大学士者,自绍兴元年范宗尹始。非宰相而为大学士者,自绍兴二十年(公元1142年)秦熺始,礼遇与宰相相同。

猜你喜欢

  • 太子左卫副率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副率,为太子左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典戎卫副率,

  • 国防部第四厅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补给计划、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厅长中将级,副厅长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 州麾下都督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职主州府兵卫。

  • 纳仓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分隶于各处办事。民国时期沿置。

  • 甲首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 书写

    ①吏名。金朝始设,为国史院属吏。又称史馆从事。掌抄写、誊清案牍之事。充任者须经严格考试。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定制,女真书写要具备将契丹字译成女真字的能力,契丹书写要谙于契丹大小字,并具备把汉字书

  • 叙官局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文官履历稽核存储,简任官开单请简,委任官资格审查,并考试、处分诸事宜。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 赏功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兵部置,掌民兵酬奖之事。

  • 司寇参军

    官名。五代以来,诸州均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掌刑法,谓之马步院。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宋太祖虑其任私,高下其手,于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始置诸州、府司寇参军,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