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文殿学士
官名。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改紫宸殿学士置。除特恩外,非曾任执政者不除。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
官名。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宋初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因避真宗谥号,更名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掌出入侍从,备顾问。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丁遂称“丁紫宸”。次年,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除特恩外,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
官名。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改紫宸殿学士置。除特恩外,非曾任执政者不除。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
官名。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宋初为文明殿学士,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因避真宗谥号,更名紫宸殿学士,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掌出入侍从,备顾问。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丁遂称“丁紫宸”。次年,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除特恩外,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鸿胪寺,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
官名。辽代设敌烈麻都司,掌管礼仪,其官有总礼仪事。见《辽史·百官志一·敌烈麻都司》。官名。辽置,为敌烈麻都司的佐官。见“敌烈麻都司”。
明清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 (
官名。①礼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尚书为大天,礼部为大仪”。②宋朝内命妇之一,二品,位诸妃下,为诸嫔之首。
官名。西周置。主管五邑的马政。《元年师兑簋铭》:“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
官名。又称“戎右”、“右”。春秋晋、齐等国置。大夫爵。作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执戈盾护卫主将。兼管执兵著甲等车中役使之事。《公羊传·成公二年》:“逢丑父者,(齐)顷公之车右也。”《谷梁传·成公五年
清末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守卫站岗、接受诉讼呈状等事。设巡官一人,巡长一人,巡警十六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守卫所,职掌略同。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欠州(又作谦谦州,今苏联西伯利亚图瓦自治州西南)兵器制造,隶武备寺。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