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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官

明清指经筵讲官、日讲官等,即为皇帝进讲经史之官员。参见“经筵讲官”、“日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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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曹掾

    官名,汉置,为公府或郡县佐吏,掌农桑等事,简称田曹。其后,晋公府也置,兼掌分察州郡。《晋书·温峤传》:“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 呈稿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单位呈送府堂核办的文稿。主要内容有: 呈报、呈领各处庄头、园头交过地租、杂差银两及拖欠银两情况; 呈报、发放和奏销官员、兵丁、杂役、孀妇等米石、银两等。

  • 承宣厅厅长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厅长”。

  • 中黄门署令丞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其所掌同中黄门,参见该条。

  • 知审刑院事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 牧厂总管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属左右翼牧厂各置总管一人,为牧厂的主官,其上统于牧厂统辖总官。参见“牧厂统辖总管”。

  • 协台

    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清代副将别称协台。详“副将”条。

  • 通守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诸郡加置一员,位次太守,协助掌本郡政务;京兆、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官名。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则称内史。见《隋书·百官下·罢州置郡》。清

  • 云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设使、副使等官。隶御史台。二十四年罢,二十六年复置。二十七年,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

  • 副司匠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