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吏部窠阙名。宋制,谓吏部四选非次阙榜公布后, 京官所注知州、通判等阙满半年,选人、使臣所注知县、县令等阙满一年,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阙为破格阙,登记此种窠阙其资格可以放宽, 除司法参军、县令之外,不
①官署名。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掌宗
官名。原为平准令,东汉属大司农,秩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有丞一人。灵帝熹平四年(175)改中准令,使宦者任之,列于内署。官名。东汉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俸六百石,掌平准物价,
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长官。详“掌醢署”条。
唐五坊之一,以狗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署合称。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等十路分置,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设宣抚使、副使等职。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中统二年罢。
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掌印监察御史”。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纪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财政机构,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置于西京大同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