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治委员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官名。金置于盐使司,秩正九品,掌分管盐使所属盐场的发买收纳恢办之事。
官名。为司天台监的佐官,助理本台事务,其地位低于少监。详见“司天台”。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废都水台入司农寺为署,十三年复改都水台。唐高祖武德(618—626) 初废都水监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六年(632) 复改监。
武官名。清置,为健锐营的主官。见“健锐营”。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
官名。三国魏置。掌诸军兵田。职与典农都尉相通。七品,秩六百石。隶大司农。西晋省。官名,三国魏置,属大司农,掌兵田(军垦),职与典农都尉类似。七品,六百石。晋省。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左厩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