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治局局长
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
官署名。旧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改隶徽政院,遂为章庆使司之属,掌音乐之事。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麦仓中士,正二命;麦仓下士,正一命。掌麦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参见“司武上大夫”。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二等军需官充任,掌军需事务。
七校尉统称。西汉武帝置。《汉书·百官公卿表》有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凡八校尉,因胡骑不常置,故言七。或以为中垒原属北军,非武帝初置,不在七校之列。七校为七校尉的简称。汉武帝初
官名。东汉末州府属官,常为荣誉散职。位在治中从事下。官名,东汉末年置,为州府属吏,散职,无固定人数,地位尊显,多以年高博学者为之。汉末蜀益州、荆州也置。
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即越骑校尉。《通典·职官·诸校尉附》:“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建武十五复旧。”
官署名。简称录勋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 (1661) 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司。
文书名。下行文。亦称“牌文”。清制,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司道行文府厅以下,府厅行文知县以下,提督行文副将以下,总兵行文参将以下,副将、参将行文所辖游击、都司以下均用之。另,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