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诏条

诏条

皇帝诏书中的条款,即汉朝考核官吏好坏的六项条款,也简称“六条”。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淫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注:“师古曰:《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汉书·鲍宣传》:“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注:“师古曰:出六条之外。”

猜你喜欢

  • 司封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封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有爵位者封邑的分配,下设司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封人”。

  • 殿中右曹尚书

    官名。北魏置。参见“殿中尚书”。

  •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总司令部的政治训练处演变而来。设部长一人,上将级;副部长二人,中将级。下设部长办公厅、总务厅及第一至第三厅。部长办公厅,掌理全部例行事务、关于部长、副部长交办的重要事件以及文

  • 城门千总

    即“门千总”。

  • 五花判事

    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分别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中书令审覆后,交门下省驳正,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

  • 内仓监督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顺治十年(1653)设。初任满、汉司官,雍正二年(1724)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二年一更代。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掌内仓之出纳。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见“内

  • 点检试卷官

    官名。宋朝置。真宗景德四年(1007)礼部试,始设点检进士程文官及考校诸科程文官。天禧三年(1019),改称点检试卷官,于馆职、学官中选差。分课题考校举人试卷,批定分数、等第。知举官定合格与否及等第后

  • 贴职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阁职名。称为贴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余官带侍制、修撰、直阁,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

  • 小马坊

    官署名。唐朝内诸司之一,每岁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 (930)分飞龙院为左、右,此即为右飞龙院。

  • 佐领下缺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