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刑大夫
官名。即大理正,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正。参见“大理正”。
官名。即大理正,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正。参见“大理正”。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膳具。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甘丞主膳具。”
官名。见“公府西曹”。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五年 (1268),隶军器监。十年,改寿武库。
官名。宋朝始置。徽宗大观二年(1108)由右朝议大夫改置,正六品。金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上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升授。清朝为文官从五品,封赠。官名。宋徽宗大观年间置此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
即“西川统军司”。
官名。周朝宫廷内侍之官。《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
官名。①战国赵国置,掌选官举贤。《史记·赵世家》: “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为中尉”。②秦、西汉初统兵武职名称,后遂常置,又称备盗贼中尉。位列九卿,秩中二千石。职掌京城治安执法,管理中央武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密,考核员司,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