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谳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审刑院,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审刑院,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上奏皇帝。审刑院这种职能,称为详谳。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审刑院,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审刑院,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上奏皇帝。审刑院这种职能,称为详谳。
官名,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掌敖仓。详“荥阳敖仓官”条。
官名。清朝侍卫处职官,次于侍卫班领。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二十四人,由侍卫中遴选。掌领侍卫之事。
官名。晋朝置。掌管鲜卑族事务。慕容廆曾任此职,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317) 六月,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见《晋书·元帝纪》。
文书名。参见“奏折”。
辽天祚皇帝败走乌古敌烈部,谟葛失来迎,率部人防卫,天祚帝封其为神于越。
官名。属大司马。新莽及更始政权均置。更始时以陈遵为大司马护军,与归德侯刘飒俱使匈奴。参见“护军”。官名,为大司马属官,掌护卫。秦朝和西汉初期称护军都尉,哀帝元寿元年改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见《
官署名,也写作黄阁,汉朝三公丞相官署皆称黄閤,因其厅门为黄色,故有此称。汉代卫宏《旧汉仪》(上):“丞相……所事阁曰黄阁。”《后汉书·百官志》:“黄閤主簿录省众事。”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为县衙六案之一。大观二年 (1108),令诸县皆置。南宋临安府亦置。职掌仿工部。北宋大宗正司亦置,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应办本司
官署名,即军机处,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终日值班,以应对献替。巡幸时也如此。清朝初期,置议政处,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议谋划军政要事。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用兵西北,怕值班大臣泄密,始设军机房,
任官术语。清朝官员之实缺,绝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任命,称“内放”。少数缺位由外省督抚呈请任用,称“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