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谏议大夫

谏议大夫

官名。秦置,专掌论议。西汉初废,武帝时置谏大夫。东汉光武帝复置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掌侍从顾问、参谋讽议,名义上隶光禄勋。三国魏沿置,晋朝罢。南朝唯梁、陈置。北魏置七十人,隶集书省,掌谏诤议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下。北齐沿置,员七人,从四品。隋初于门下省置七人,从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唐初置四人,正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正谏大夫,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名。德宗贞元四年(788) 分左、右,各置四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升正四品下,掌谏议得失,侍从赞相。宪宗元和元年(806) 罢左、右之名,只称谏议大夫。武宗会昌二年(842) ,复分置左、右。宋初为五品寄禄官,多别领其他职任而不专言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升为从四品,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复专掌讽谕规谏,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失当,皆得谏正。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兼领登闻检、鼓院。辽朝置,左隶门下省左谏院,右隶中书省右谏院。金朝为正四品。李自成于崇祯十七年(1644)进入北京后,改六科给事中置,职掌如故。


官名。秦、西汉皆置谏大夫,掌论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东汉改名谏议大夫,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二·谏议大夫》。隋设谏议大夫七人,掌侍从规谏,属门下省。见《隋书·百官下》。唐代设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见《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中书省》。宋沿唐制,并为谏院长官。辽、金皆沿宋制。见《辽史·百官志三》、《金史·百官二·谏院》。

猜你喜欢

  • 保安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内的特设机构,掌理全省“保安”行政事务。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处组织通则》规定,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处

  • 多工

    殷朝工官合称。《殷虚文字丙编》第五四片:“乙未,酒,多工率口遣。

  • 经正监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七月设,秩正三品,官五员。十月,官员增置为八员。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处理有关词讼。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均以

  • 侍御中散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属侍御曹。地位较中散略高,也更亲近皇帝。多选用功臣子弟,尤其是鲜卑等胡人功臣子弟,可作为起家官。任职于其他机构,则冠以机构名,如殿内侍御中散、内秘书侍御中散等。孝文帝太

  • 木仓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顺治(1644—1661)初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下设经承二人。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幔城、网城物料、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光绪

  • 编敕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 礼官大夫

    官名,汉置,掌礼仪。《汉书·儒林传》:“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颂。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主管礼仪之事。《汉书·儒林传》记“孝文帝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

  • 秘书校书郎中

    官名,东汉置,掌在东观校秘书。《后汉书·马融传》:“(安帝永初)四年,拜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后世也有沿置。

  • 殄吴护军

    官名。西晋置。统兵,职掌同将军,位低于同号将军。参见“护军”。

  • 正留守

    官名。自隋唐始,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得便宜行事,称京城留守;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明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正留守一人,正二品,统凤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