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赐爵

赐爵

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事功。秦及西汉沿之,依爵级赐与田宅,享受减刑、免役待遇,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及以爵位赎罪、赎免奴隶等。公大夫(七级)或公乘(八级)以上为高爵,皆令食邑。汉惠帝后军功赐爵渐形消亡,多于重大庆典时赐吏民爵位,文帝以后益轻滥。高爵移至五大夫(九级)以上,仅能免役,除列侯(二十级)外无食邑。公乘以下低爵徒有其名,与齐民无异,不享受免役等特权,不赐田宅。并实行卖爵制。武帝一度恢复以军功赐爵,设武功爵。旋废。东汉唯赐民低爵,且无实际优待。高爵唯置列侯、关内侯,又有县侯、乡侯、亭侯等名号。东汉末曹操又设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以赏军功,皆不食租。魏晋南北朝所赐民爵对象并无定制,被赐爵位自一级至三级不等。后世仍有沿用,然具体制度不同。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秦自商鞅变法以后,实行军功爵制,各级官吏不论文武,只要立有军功即赐以爵位。战国时期其他六国亦曾仿行此法。汉代沿用军功爵制。汉以后历代均以封赐爵位作为官员升赏的一种方式,如清雍正时鄂尔泰以平苗功,授一等伯爵,世袭。

猜你喜欢

  • 封印卷首官

    宋朝贡院官名。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始以考试官兼任。景德四年(1007),改设专职。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乡贯。天禧三年(1019)以后,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英宗治平四年(1

  • 开黄阁

    指担任三公或开府仪同三司之职。因汉朝丞相及以后的三公官署厅门不用朱色而涂黄色,以与皇宫区别,故以黄阁作为三公代称。黄阁是三公的代称。开黄阁指任三公或仪同三司(三公)的官。汉朝丞相或三公的官署之门为黄色

  • 从六品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广西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 考官

    又称“内帘官”。明清乡试主考官,会试总裁及同考官之统称。主考官为一正、一副。会试总裁,明为二人,清后期多简派三、四人充任,官品较高,称“大考差”。掌批阅试卷,核定名次,并将结果奏报皇帝,以候钦命。掌管

  • 矿政局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官营矿业;八、矿业警察;九、矿

  • 督率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翼王出走后新设,为朝官之长。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综理朝政,不久改称掌率,见“掌率”。

  • 四善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 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掌研究、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办理水利、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负监督、指导之责。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政院院长、各部

  • 大都奥鲁提领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 演法

    分见“左演法”、“右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