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紫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佩绯鱼袋、紫金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紫。宋朝沿此制。
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称为赐紫。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赐紫金鱼袋字样,即为此故。罢任以后仍须着本品服色。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佩绯鱼袋、紫金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紫。宋朝沿此制。
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称为赐紫。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赐紫金鱼袋字样,即为此故。罢任以后仍须着本品服色。
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不设专职人员,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
官名。宋朝初年,每大军出征则置为统帅,下设副都部署、都监、钤辖等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都总管。武官名。五代后梁时为行营都统的佐官(见“行营都统”条),后唐时亦置,则为总掌行营事务之官。《资治通
见“贺生辰国信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顺帝至元二年(1336),掌种植稻田事,置司平江(今江苏苏州) 。至正十二年(1352),又于汴梁(今河南开封)置司。设庸田使、副使、佥事等职。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为丞相府重要僚属,员 一人,参议军国大事。三国吴亦置,地位较高,不属丞相府,多由左大司马兼任。官名,掌参议军国大事。三国魏置,为丞相府属吏,员一人。吴也置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
官署名。清后期中央海关行政机关。咸丰十年(1860)设于上海,同治三年(1864)迁北京。掌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置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分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五科,造册处、
官名。五代后周殿前司长官。因其兵精强,赵匡胤以此职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北宋初以其军权颇重,仅存其名,后不复置,而以殿前都指挥使为殿前司最高统兵官。辽朝殿前都点检司置为长官。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
文书名。紧急文书。称奔命者,言其迅疾。《汉书·丙吉传》:“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