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德宗贞元年间设置,考唐玄宗开元中制定的礼仪制度。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为及格;以下为不及格。其有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员。北宋初沿置此科,考墨义三百条。后
官署名。清制,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通判、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巡检等官。同知、通判的官署为“厅”,州同以下则为“汛”。直隶有管河道五,所属有十五厅,分六十六汛;山东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二
官名。辽朝北面官,一译“敞稳”。为典族属之官,兼掌部族户籍之事。有大横帐常衮司,三父房各有常衮司,遥辇帐大常衮、大国舅司四帐各有常衮,奚王府有大常衮、副常衮等等,官名。辽置,亦作敞稳。《辽史国语解》:
官署名。八旗制度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共为八旗,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吏任用制度。北魏孝明帝神龟 (518—520)中,由吏部尚书崔亮奏立此格。因当时武官可依资入选,侯选人多而官职少,吏部任用官吏时,以官员停解年月为断,不问贤愚,时间在前者先用,即称停年格。施用后反对
见“左右使人”。
官名。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为太医局副长官,选差知医事者充任。
爵名。初指子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 陈为九等爵第五等,五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置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