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时东方少数民族“韩濊”诸国“信鬼神,国邑各立一人主祭天神,名之天君”。见《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官名。殿中省次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少监置,员二人,从四品上。协助殿中监掌供奉皇帝生活事务。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少监,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
1、君主。《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2、公卿大夫。《周礼·天官·太宰》:“主以利得民。”注:“主,谓公卿大夫。”3、大夫之妻。《国语·晋语二》:“主孟啖我。”注:“大夫之妻称主
武官名。唐置,见“队副”。
辅助长官的官吏。《史记·礼书》:“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
州分职吏名。汉末诸州有置郡督军者,其职在部督属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记“泰山太守薛悌为督邮,郡督军与悌争论。”对于太守任命属吏,提出异议与之争论,显然是部督者的身份,似应为州吏而非为郡吏。
官名。北齐置,见“左右牝署令丞”。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银钱。民国时期沿置。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诏举,杨绾及第。
官名。①掌乐之官。西魏始置于春官府。北周沿置。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参见“司乐中大夫”。明朝置,为太常寺之属官,额定二十人,从九品,掌祭祀、宴飨之舞乐”。多由乐舞生、乐户充任。清沿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