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使司
即“转运司”。
即“转运司”。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左、中、右尚方署下皆置,设丞。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官名。北周置。司武上大夫属官,佐其总宿卫军事,分置左、右。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正统六年(1441)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南京”字,称南京吏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指皇帝的祖母。《汉书·文三王传》:“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注:“师古曰:大母,祖母也。”大,通太。共王为李太后子,平王为共王子。《旧唐书·宪宗皇后郭氏传》:“
官名。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见“县实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