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举县令法
金代考课县令的法规。考以六事:一为田野辟, 二为户口增,三为赋役平,四为盗贼息,五为军民和,六为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之;平常者依本格。
金代考课县令的法规。考以六事:一为田野辟, 二为户口增,三为赋役平,四为盗贼息,五为军民和,六为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之;平常者依本格。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
官名。周朝置。县大夫属官。掌县邑地域田亩,人民口数,赋税征收等事。《左传·襄公三十年》:“以为绛县师。”杜预注: “县师掌地域,辨其夫家人民。”《周礼·地官 ·县师》: “掌邦图都鄙稍甸郭里之地域,而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庖厨供饮食。《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今越王放于南山之中,游于不可存之地,幸来涉我壤土,入吾梐捆,此乃厨宰之成事食也,岂可失之乎!”官名,三国魏置,掌厨师厨食的官。《三国志·
官署名。北齐始置,中央行政机构九寺之一,为管理宫廷车马、全国畜牧业的事务机构。政令仰承尚书省殿中尚书所辖驾部曹。设卿、少卿、丞各一员,辖骅骝,左、右龙,左、右牝,驼牛,司羊,乘黄,车府诸署,领司讼、典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署名。属东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典书坊置,掌侍从、献纳、启奏,职比中书省。咸亨元年(670)复名典书坊,睿宗景云二年(711)再改为右春坊,长官右庶子二员,次官中舍人二员,另有太子舍人四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由上都应办所改立,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隶上都留守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右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果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