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副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盐运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盐运使公署”。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北周封爵食邑制度。即已有爵位者又立功勋,原爵位已高(多为郡公),难于再升迁,则另外授予封邑,称别封。一般回授次子,也可依立功者的意愿,封给其它亲属等。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公室财物。《左传·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骤施于图。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杨伯峻注:“公有司为一词,谓掌公室之财物者。”
将军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虎威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西上閤门副使一人,置西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官文书名。又称殿札。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皆用此。
见“巡检”。官名。见“巡检司”。
官名。新莽末更始政权置。东汉亦置,汉碑有记载,为封国所置三老,职掌同三老。《后汉书·刘玄传》: “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参见“三老”。官名。汉代在郡国县乡置三老,在郡为郡三老,在王国为国三老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