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内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1283)从尚食局生料野物库分出,隶宣徽院。秩从五品,置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三员。
宦者官署。北齐置,掌管后宫诸宫阁事务。设卿、中尹为长贰,有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下领中黄门、掖庭、奚官、晋阳宫、中山宫、园池、中宫仆等署及暴室局。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置,秩正三品。掌
参见“内三郎”。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