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进士

进士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者。唐朝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众科之中,此科尤贵。唐宋,凡应此科考试举人皆称进士,己登第则自称“前进士”。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一甲授官从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辽前期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元朝以蒙古、色目人为右榜,其试题较汉人、南人的左榜为易。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明清沿前制,举人须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进士多入为翰林官。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可考选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等官。


唐宋时称殿试及第者。金代科举之制,则以词赋、经义、策论中选的称为进士,以律科、经义中选的称为举人。明清时复以殿试合格者为进士。参见“殿试”。

猜你喜欢

  • 某国小将军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 难荫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

  • 东府

    ①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掌国政,道子府称东府。见《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②宋朝中书门下 (政事堂) 别称。参见“二府”。

  • 大舟卿

    官名。梁代天监七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掌管舟航河堤等事。陈代也设此官,职权任务与梁代相同。参看“都水使者”。官名。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官署称大舟寺,属于冬卿,地位相当于中书

  • 都译勾管作者

    即“主译者”。

  • 六卫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又称六卫汉军。指前、后、左、右、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

  • 拥队

    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结队法,正规军以五十人为一队,设拥队为头领之一,作战时执刀押后。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称为拥队,一般须以都一级的军使、副兵马使或都头、副都头充任,在将校乏人时

  • 九大夫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新增散职,即光禄大夫(从一品)、左、右光禄大夫(正、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正议大夫(正四品)、通议大夫(从四品)、朝请大夫(正五

  • 大理寺都评事

    官名。明朝大理司左、右司长官。掌狱讼复审。建文(1399—1402)时改左、右寺正置,各一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 少监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