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和使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高祖时为安定中原,屡次派遣连和使以与边境少数民族连和。元自义宁以来五使突厥;武德二年(公元619年)遣使与吐谷浑可汗伏允连和,使击李轨;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遣左仆射裴寂使于突厥。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高祖时为安定中原,屡次派遣连和使以与边境少数民族连和。元自义宁以来五使突厥;武德二年(公元619年)遣使与吐谷浑可汗伏允连和,使击李轨;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遣左仆射裴寂使于突厥。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诸群牧使司兵马。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
见“十武将军”。
官名,即“督邮”。为郡佐吏,掌监督属县,督送邮书,追捕盗贼,纠举违法、宣布教令,审理诉讼等。《后汉书·百官五·州郡》:“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参看“督邮”条。
官署名。元朝置。属工部。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领帘网局、收支库。官署名。属工部。至元元年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九《王昌墓志》:“(王昌为)散骑常侍、中书监,内行尚书,使持节、镇东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幽州刺史、长乐定公之子。”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国家各项财政支出帐簿,下设掌出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纳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