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授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京官郎中以下,除题缺、调缺、拣选缺,考选缺外,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外官道以下,除请旨缺、题缺、调缺、拣选缺、佐杂要缺外,亦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凡月选之官皆由吏部依班定缺,经司议、堂议,定选日,公同掣签,以定选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京官郎中以下,除题缺、调缺、拣选缺,考选缺外,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外官道以下,除请旨缺、题缺、调缺、拣选缺、佐杂要缺外,亦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凡月选之官皆由吏部依班定缺,经司议、堂议,定选日,公同掣签,以定选缺。
官署名。元置,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修合御用药饵。设达鲁花赤一人,副使、直长各二人,掌药六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指太子。《后汉书·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及元兴、延平之际,国无储副,仰观乾象,参之人誉,援立陛下为天下主。”太子的称谓。《后汉书·种暠传》:“太子,国之储副。”
所属官吏。晋代傅玄《傅子》:“(刘表)大会寮属数百人,陈兵见(韩)嵩。”寮属,也写作僚属。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设令、丞。领左龙局。官署名。北齐等置,属太仆寺,掌养龙马。见《隋书·百官中·太仆寺》。
官名。北齐置。参见“柴草部”。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将作监官员,掌印及勾检稽失,在将作监丞下。
见“十猛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诵训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下设诵训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诵训”。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