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递运所

递运所

官署名。明置,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1376)始置。设官大使、副使各一人,并验民夫多寡设百夫长统领。后汰副使及百夫长。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始置,初掌传送军囚,后管运递粮物。其长官为大使和副大使。《明史·职官四·递运所》:“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先是,在外多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太祖以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以便递送。”

猜你喜欢

  • 武定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定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 户部总科员外郎

    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洪武六年(1373) 置,二人,协掌科事。十三年罢。

  • 寺工

    官名。战国秦置。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 “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诏,丞义,工写。”

  • 大司农少卿

    官名。北魏置。亦简称“司农少卿”。四品上。协助大司农管理租税园苑仓储。北齐改名“司农少卿”。元朝仁宗皇庆二年(1313)亦置,员二人,属大司农司,从二品。官名。元置,为大司农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二品

  • 会考府

    官署名。清朝特设办理钱粮核销之专门机构。雍正元年 (1723),为革除各省钱粮奏销中之积弊而设,掌各地钱粮奏销事。置满、汉郎中各二人,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各三人,笔帖式十人。然成立之后,各处奏销之事仍有

  • 开封府架阁主管官

    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因盛章奏请,依尚书六部之例于开封府置架阁主管官一人,掌管开封府的档案。

  •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七日,公布《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开始北伐,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师。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 如“总司令兼任军

  • 纪和大夫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纪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排长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排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辖全排。军官名。清末始置于新军,为队下所属各排之长,统领一排士兵。民国时期沿置, 为连所属军官, 管

  • 给谏

    官名别称。给事中与谏议大夫合称。明清罢谏议大夫,专用为给事中别称。1、给事中的别称,参看“给事中”条。2、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的合称。参看“谏议大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