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设大使、副使,典税收之事。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设大使、副使,典税收之事。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运副公署,见“盐运使公署”。
① “师”、“旅”合称。分见“师”、“旅”。② 引申为军队。
官名,属光禄勋,掌执戟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固定人数,多至千人。《史记·东方朔传》:“(建元)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自此始。”有仆射,
官名。即太子右内副率。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官名。即尚舍奉御。
即“殿中郎”。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正一命。
道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女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