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部尉
官名。北齐于邺县置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又领十行经途尉。
官名。北齐于邺县置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又领十行经途尉。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旧唐书·宪宗纪下》:“启初拜桂管,启吏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启。”唐杜荀鹤《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孝经》始向堂前徹,官诰当从幕下迎。”
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即“删定郎”。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官署名合称。隶中书。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少尹、上佐、卫佐、伎术官、堂后官进奏、除授,及知州、通判差遣之事; 吏房掌后妃、诸王、公主封册,驸马除拜,
官名。晋、南朝梁曾置,职掌不详,一说即给事黄门侍郎省称。隋高祖开皇六年(586) 尚书省吏部置,八郎之一,正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常出使监察。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并取其名置于门下省,位黄门侍郎下
见“机速房”。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兴苑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清朝官缺之一种。翰林院、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有此称谓。翰、詹官员一体,互相升转。由修撰、编修、检讨升用者,以赞善为初阶,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清制,翰、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外班拣选。翰、詹官员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员外郎。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员外郎置。参见“宗人府副理事官”。官名。清太宗崇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