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明清学校制度之一。每届乡试之前,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先要通过此种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准应本省之乡试。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即“科考”,见该条。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十四》记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八月,回纥等十一姓各遣使归命,乞置官司,太宗大喜,遣使纳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乐政,教国子小舞。北周春官府乐部中大夫所属有乐师上士正三命;乐师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乐师同。
空军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由原军事委员会的航空委员会改建而成,管辖空军各部队、学校、工厂、航空站以及空军特务旅、航空工程兵、防空部队等。设总司令一人,为中将级;副总
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凡选人(包括荫补得官、同进士出身与特奏名者)及宗室子弟须赴吏部流内铨或吏部长官厅考试,合格者始注文职差遣,称铨试。
官名。西周置。地位及职掌不详。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神策军统兵长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右厢为右神策军而置,二员,正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僖宗光启元年(885)以其为右神策诸都指挥使。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金置,见“司农司”。
官制用语。即“除拜”与“府板”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