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国邸

郡国邸

泛指王侯和郡太守在京师的住所。王侯进京朝见,有自己的住所;太守进京上计,也有自己常设的住所,这些王侯太守设在京师的住所,统称郡国邸。郡国邸,初属少府,后属中尉,再后属大鸿胪。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后汉书·百官志二·大鸿胪》。

猜你喜欢

  • 小司右上士、中士

    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 胞人

    官名,也写作庖人,汉置,属少府,掌宰割供肉食,其长官称长、丞。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胞,同庖。

  • 交代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未完事件,词讼案件,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谓之交代。官员交代期限、手续等均有定制,违限或违制者,视不同

  • 普通市

    市的等级之一。(1)北洋政府时期设置,隶属于县。(2)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指隶属于省的市,以区别于特别市。后改称省辖市。

  • 签军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 提仓

    提举常平仓简称。

  • 和济局

    官署名。宋制,太府寺所属有和济局与惠民局,均掌配制良药出售以疗民疾。

  • 威烈将军

    官名。三国吴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南朝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参见“十威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兵征伐。其后,南朝梁、陈和北魏皆

  • 计相

    ①主管上计、计籍之官。西汉初,萧何为相国,以张苍明习天下图书计籍,任为计相、居相府主郡国上计事。②宋朝三司使别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以三司使总领天下财赋,其地位仅次于执政,故有此

  • 叙赠

    宋朝叙封与赠官合称。宋制,三公、宰执、节度使叙赠三代,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叙赠两代,余官叙赠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