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其佐官有同管勾,从八品。属尚书兵部。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同“太保”。西周始置。周王辅弼三公之一。《大保簋铭》: “王降征令于大保”。春秋时曾国亦置,见《曾大保盆铭》,详“太保”。
官署名。简称山东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东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与左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职任颇重。设将军一员、郎将二员,校尉、直长各三十员,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属。文帝仁寿三年(603),
西周时称治朝,在燕朝与外朝之间,皆为议政之所。西汉又称内朝,系指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左右曹、给事中、尚书诸官。自秦至汉初,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汉武帝为加强皇
官名。①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则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分置左、右。秩
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实闲简无事。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不预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