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王

郡王

爵名。隋朝始置。位在王下,从一品。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为九等爵第二等。从一品。唐五代后,分封甚滥。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位在嗣王下,国公上。辽亦置,有中山郡王、广平郡王等名目,均以封皇室子侄。金置,正一品,食邑五千户,实封五百户。并封广平郡王。末年为防御蒙古,曾封地方武装首领十人为郡王,合称十郡王。元沿置,改从一品。明朝为宗室封号,以封亲王嫡长子以外诸子。低于亲王一等。其府置官教授、舆膳各一人。清沿置,又称多罗郡王,并封予蒙古贵族,位在亲王下,贝勒上。


爵名。汉魏封王,以郡为国,未称“郡王”。至晋武帝封宣帝孙永为东莞郡王,这是郡王用做爵号的开始。隋爵分九等,郡王是第二等(《隋书·百官下·国王·郡王》);唐承隋制,爵分九等,郡王为从一品,食邑五千户、为第二等(《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宋代爵分九等,一曰王、二曰郡王(《宋史·职官三·吏部·司封郎中》);金代郡王为正从一品(见《金史·百官一·封爵》);元、明略同前制;清代宗室封爵为十二等,第二等为多罗郡王,简称郡王(《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唐六典·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猜你喜欢

  • 税务处督办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长官。见“税务处”。

  • 记室省事令史

    官名。西晋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属官,掌文书。

  • 东观祭酒

    官名。即南朝宋所置“总明观祭酒”。《南齐书·王谌传》:“寻以本官领东观祭酒,即明帝所置总明观也。”官名。东观是汉代宫中著述及藏书的地方。《后汉书·安帝纪》:“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

  • 尚衣局提点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御用衣服冠带等物。其佐官有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都监,正九品;直长,正八品;同监,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尚衣局的主官。见“尚衣局”。

  • 赞府

    县丞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县令曰明府,丞曰赞府、赞公”。县丞的别称,又称赞公。唐代封演《封氏见闻记十·戏论》,“裴子羽为下邳令,张晴为县丞,二人俱有声

  • 右尚方丞

    官名。三国魏置,四百石、九品,右尚方令之副贰。西晋沿置; 南朝宋置一员,南齐一员;梁隶少府卿,为右尚方署次官,流外三品勋位。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从九品上。隋朝沿置六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

  • 知后官

    吏名。宋朝初年置,掌诸军、监场务进奏之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 废,选其合格者为进奏官。吏员名。宋初诸军、监、场务掌进奏事务者称知后官,职掌同诸州进奏官。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废知后官,选

  • 至灵

    分见“右至灵”、“左至灵”。

  • 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

  • 殿前赉奏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幼主特诏新置,分左、右,专理朝臣进奏事务,职同天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