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议曹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官名。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之官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有“宫厩令”。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所统采伐木材的机构,置监、副监、丞各一人,监作四人。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长官,置一人,正七品下,掌本监采伐木材之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官名,辽朝置。辽朝官府,分北院和南院,各置大王一人,称北院大王(或北大王)和南院大王(或称南大王),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知南院大王事为南院大王之佐官,佐南院大王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北
官名。晋代宗正有太医令史,掌皇室医药之事,东晋哀帝时省并太常,太医令史转属门下省。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长官:金为司天台的副长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成宗大德十一年 (1307)置,隶詹事院。武宗至大四年 (1311) 罢。文宗天历二年 (1329) 又由典医署改立,隶储政院。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少监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宫教博士等,掌晋阳宫庶务。
汉朝对太子和诸王的尊称。如同尊称皇帝为陛下。魏晋南北朝时,也有称皇帝为殿下的。到唐朝,太子、皇后、皇太后都称殿下。《事物纪原·二·殿下》:“汉以来,皇太子、诸王称殿下,汉之前未闻。唐初百官于皇太后亦称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卫尉”。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