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官名,东汉置,掌雅乐制作及演奏。《晋书·乐志上》:“自东京大乱,绝无金石之乐,乐章亡缺,不可复知。及魏武平荆州,获汉雅乐郎河南杜夔,能识旧法,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
官名。北周置,司武上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成忠郎磨勘、关升、资任、较考等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在各铁路局设置警察署,掌理全路警务,其名称按驻在路的名称,定名为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某某铁路警察署,直隶于路警管理局,并受驻在路局的指挥监督。署内得设总务、行政、司法、督察各股。
官名。晋设此官,主护西羌,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即右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将军。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
官名。北齐置。 从九品上。 参见“牸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