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事

都事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以都事分隶六尚书。唐朝尚书都省置六人,从七品上。职掌同隋。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尚书省设二人,正八品。掌点检案牍。金朝设于尚书省左、右司,为首领官,正七品。掌本司受事付事,省署案牍,兼管架阁库事。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以及行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行御史台、行枢密院、宣慰司等机构,秩七品,亦为首领官。掌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明朝设于都察院、五军都督府、留守司、各省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经历司下,正、从七品不等。掌收受文移。清朝于都察院设,兼用满洲及汉员,正六品,与经历同掌出纳文移。又于福建、河南布政使司各设一人,从七品,兼职库大使。


官名。晋和南北朝设尚书都令史及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处理尚书省事务;隋改为都事,分别属于六尚书,领六曹事。唐朝沿用隋制,设尚书都事六人,负责收发文书、稽察缺失、监管印章等事。宋朝尚书省设都事三人,各部也设都事。金代在尚书省设都事,掌管日常事务,是事务长性质的官员。元代废尚书省,在中书省置左右司都事;此外于中央、地方主要官署都设都事。明初都察院、五军都督府、各省布政司、各省都指挥使司、留守司,均置都事。清朝只都察院设都事。见《晋书·职官》、《宋书·百官上》、《南齐书·百官》、《隋书·百官下》、《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宋史·尚书省》、《金史·百官一·尚书省》、《元史·百官》、《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续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猜你喜欢

  • 吏目

    官名。金朝始置,为首领官。掌案牍和管辖吏员,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元朝沿置,亦为首领官。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为流外职,任满可升为都目。例由路总管府、府、州司吏考满升入。明朝地方各州设,为州

  • 稽勋司员外郎

    官名。即“稽勋清吏司员外郎”。

  • 灯塔班

    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见“海事部”。

  • 首卿

    即太常。以其位居九卿之首,故称。《宋书·颜延之传》:“臣班叨首卿,位尸封典。”时延之为太常。

  • 行太常

    代行太常之职。太常,掌宗庙礼仪。《后汉书·韦彪传》:“建初七年,车驾西巡狩,以彪行太常从。”参看“太常”条。

  • 长宁宫

    辽朝宫帐名。又称“蒲速盌斡鲁朵。”太祖淳钦皇后以辽州及海滨县等户置。宫帐在高州,陵寝在龙化州东一百里。有正户七千,蕃汉转户六千,出骑军五千。辖辽、仪坤、辽西、显四州,奉先、归义、定霸三县,北女古石烈,

  • 内掌门

    女官名。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设于天王府与东、西、南、北、翼、燕诸王府。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东、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南、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

  • 圆明园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

    即“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

  • 司城

    官名。① 春秋时宋国避武公讳改“司空”置,六卿之一。掌治城廓,执国政。《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挶,具绠缶,备水器,量轻重,蓄水潦,积土涂

  • 典驼都尉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