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掾史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
残害百姓的官吏。《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五年)五月丙子,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动天气乎?”
文散官名。明置。文官正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为文职正六品封阶,上称奉政大夫,下称奉议大夫。元代升为正五品。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升授为奉政大夫。清朝沿用明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
官署名。简称圣政所。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置,掌编修忠臣义士传记,裒集高宗即位以来诏旨条例,编类其重要政事,由宰相提举。孝宗隆兴元年(1163),并归日历所。
文书名。宋朝,中书遇事奏对,以白纸撰状,宰相押字,执政列具姓名,经皇帝亲阅,于状尾加盖御宝,并批“依”字,然后降外施行,称为熟状。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垦牧、山林、水产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隆福宫卫候司改名,简称卫候司。秩正四品(或升正三品)。领东宫挖鹤卫士,兼掌仪从金银器物。隶詹事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三月复置,
官名,汉朝长安县置,掌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
明内府诸堂之一。置掌房官一员,掌司数十员。为宦官养病之所。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在北安门里。凡宫中内官、长随、内使、小火有病者,送此处医治。设掌房官一人,掌司数十人。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