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鹰人”,又译“昔博赤”,掌打捕鹰房等务。
都官郎中、员外郎通称。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官名。三国魏置,指加“假黄钺”名义之大将军,一品,位在三公之上。北魏时元休为黄钺大将军、太傅、大司马、安定靖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五七。《元愿平妻王氏墓志》)。薛修义起兵反抗北魏政权时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置国子监,原置于南京之国子监仍存。十八年定都北京,凡在南京的加“南京”字,称南京国子监。设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
官名。周朝及春秋战国诸侯宫内宦官之长。《吕氏春秋·仲冬》:“命阉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高诱注:“於《周礼》为宫人,掌王之六寝。”官名。掌管宫室出入的宦官称阉尹,也写作奄尹。《吕氏春秋·仲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将军下。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无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