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员外郎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殿内省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人,从四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副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少监。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殿置二十人,光兴殿置十人。官比诸房禁防。七品。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太子右侍率置,设长贰率一员、副率一员,掌东宫兵仗、仪卫,统亲、勋、翊及广、济等五府诸府兵,设长史判诸曹府,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等属官
(1)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具三代履历、籍贯,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方准应考,由本县县官考试。如属于散州籍者,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属
乡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北洋政府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中规定,乡的自治执行机关为自治公所,设乡长一人,由乡自治会选出,呈由县知事委任,掌办本乡的自治行政事务;并
金元时差役名。金代在农村中每村设一主首,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在乡下设都,每都置主首,协助乡的里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由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则供应杂事。
官署名。即“山东清吏司”。
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
①指一般官吏。《尚书·商书·盘庚》: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②指专司某一职事的随从官员。《周礼·天官·大宰》:“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郑玄注:“执事,
官名。西晋置,掌管马、牛的牧养。分设左、右、中,六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官名。晋朝有左、右、中典牧都尉,掌管牧畜方面的事物,属太仆。魏置典牧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