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受王命处理有关祭祀的各项事务。《周礼·夏官》:“祭仆,中士六人”,“掌受命于王以眡(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县。即祭,帅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
参见“上佐”。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北魏置。《刘玉墓志》: “大魏开建,托定恒代,以 (玉) 曾祖初万头,大族之胄,宜履名官,从驾之众,理须督率,依地置官,为何浑地汗。尔时此班,例亚州牧。”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施用于境外,地位较低。武帝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品拟伏波将军等号。参见“度河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戎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以勇士为之,衣甲,居王戎车之右,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