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镇抚司
官署名。明太祖置,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称宿卫镇抚司。洪武三年 (1370)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太祖置,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称宿卫镇抚司。洪武三年 (1370)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处设置,掌军械事务。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南朝宋置,员七人,太子三校之一,隶太子左、右卫率。南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东宫武官名。
军事编制单位。(1)清代绿营兵制,以标为最高组织。参见“绿营兵”。(2)清末新军编制,标为军、镇、协之下的一级编制单位,下辖三营。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团。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佐,官,见“长宁寺”。
即“帮办翼尉”。
1、次于上将、次将的第三位次的将军。《史记·项羽本纪》:“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因置以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救赵。”2、将领们的自我谦称。
官署名合称。隶中书。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少尹、上佐、卫佐、伎术官、堂后官进奏、除授,及知州、通判差遣之事; 吏房掌后妃、诸王、公主封册,驸马除拜,
参见“监督”。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3)中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