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冯相氏同。参见“保章上士、中士”。
官名。左翼、右翼各为户部所属京城税关之一,各设监督一人以为主官,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所属各有经承三人。
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分工程、警务、卫生、教育、监狱诸课。原意为市政委员会,因其“重工务”,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工部局”。
官名。东宫三少之一。亦尊称“宫保”。位居太子少师、少傅下。其设置、职掌、品秩同“太子少师”。官名。掌辅佐太子。西晋曾置此官,东晋不置。北魏、北齐、隋、唐、宋、清等朝皆置。唐代少保为从二品,掌晓三师德行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凡提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即用此。
北宋贡举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部科统称。其地位次于进士科。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即获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神宗时罢,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哲宗时复设春秋科通礼科等,又立经明行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