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
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清制,其三品以上者称“钦差大臣”。均属临时性差遣,事毕则解任。
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清制,其三品以上者称“钦差大臣”。均属临时性差遣,事毕则解任。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北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旗、瓜、吾仗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义同“行征西将军”,参看该条。
官名。明朝各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断事司置,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掌理断军中刑狱。又,洪武(1368—1398)时,五军都督府亦曾置断事官,建文(1399—1427)中革。
①次一等,第二。如“亚大夫”、“亚卿”。② 武官。殷朝始置,西周沿置。《库方二氏所藏甲骨》第一○二八片:“贞亚㽙保王, 亡不若, 一月。”《尚书·周书·酒诰》:“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
官名。春秋战国置。雍人属官,掌割烹之事。《仪礼·公食大夫礼》: “旅人南面加匕于鼎”。郑玄注: “旅人,雍人之属。”官名,周设此官,掌割烹之事。《仪礼·公食大夫礼》:“雍人以俎入,陈于鼎南,旅人南面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