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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盾令

官名。西汉隶少府,秩六百石。由宦者充任,官署设在未央宫中,管品京城附近皇家苑囿,属官有五丞两尉。甘泉、上林等大苑囿别置专官管理,不属钩盾。东汉名义上仍隶少府,管理京城内外园苑离宫池观,职任颇大,郑众、蔡伦等皆以中常侍兼任,属官更多,有丞、永安丞、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濯龙监、直里监等。灵帝时或任用士人。三国魏沿置,七品,属官增设灵芝园监、总章监、戏马监及邺玄武丞。西晋改隶大鸿胪,属官稍减。东晋、南朝大鸿胪不常置,遂无闻。北魏仍置,亦用宦者。北齐、隋、唐为司农寺钩盾署长官,不设宫禁中,任用士人,职掌亦不同。隋朝置三员,正八品; 唐朝置二员,正八品上。宋朝存其名而罕除。参见“钩盾署”。


官名,汉置,属少府,俸六百石,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有丞,属官有永安丞、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濯龙监、直里监等。其后,历代多沿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历代职官表·内务府奉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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