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盾署令
官名。即钩盾令。
官名。即钩盾令。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宋朝诸路置转运使,如五品以上官充任,则为都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监察各州官吏。辽朝山西路都转运使司亦设。金朝中都路都转运司所置为正三品,掌本路税赋钱粮、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明朝为都转运盐使
官名。国民党政府内政部设置,员额八人,掌内务行政中各项编审工作。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亦置,分编审、编审员与特约编审。参见“编译馆”。
见“四门博士”。
官名。南齐置,掌管含德殿事务。苟励曾任此职。见《南齐书·张欣泰传》。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724) 始以宇文融充诸道安辑户口使,天宝四载 (745) 又以王鉷为勾当户口色役使, 皆掌勘查逃户, 核准户籍。官名。唐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始以宇文融充诸色安辑户口
官名。西域尉犁、危须等国置之,员一人,或分左、右。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朝时期西域尉犂、危须、焉耆等国置,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击胡。有的置一人,有的置两人,分左右击胡君。《汉书·西域传·尉犂国》:
官名。《晋令》规定:诸津渡二十四所,各置监津吏一人。北周置掌津中士一人,正二命;掌津下士,正一命。掌津渡川渎之制,并掌建造桥梁。隶属于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班,大通三年(529)罢。
官府文书名。又作咨报。唐末、五代及宋朝,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而不用申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