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宿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各级考试均行此制。
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避免请托。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规定,凡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各级考试均行此制。
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避免请托。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规定,凡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
嫔与御的合称。嫔御都是宫中女官。《左传·哀公元年》:“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疏:“妃,媲也,是匹对于夫妇,官之最贵者也。嫱在妃下,次于妃也。周礼有九嫔、女御。”御,也称女御,又称御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官署名。元置,属詹事院。掌皇太子供帐。设令、丞各二人,书史、书吏各二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州府文书。《礼记·内则》: “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水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晋始置,见《世说新语·企羡篇》注引王羲之《临河序》,与郡主簿为两职,与州军府同。南朝沿置,《宋书·刘穆之传》记江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穆之为军府主簿。《梁书·止足·陶季直传》记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
官名。即内仆令。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南面都林牙下。多以契丹人为之。官名。辽置,属翰林院。疑为契丹人充任翰林学士的特称。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八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设此医官,供内诗。见《宋史·职官九·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