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宿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各级考试均行此制。
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避免请托。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规定,凡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各级考试均行此制。
科举考试和官员铨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省试,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知贡举,不回私宅锁宿尚书省,避免请托。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规定,凡省试、解试考官均差官员陪伴,入贡院锁宿。此后凡属各种重要考试,试官均须赴指定地点锁宿。
官名。北魏初置。道武帝拓跋珪以吏部尚书崔宏为之,赐爵白马侯,与旧功臣司空庾岳等同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崔玄伯传》。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清代稽勋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京察大计,各官俸次功过及造册引见诸事。
官署名。西晋惠帝永平元年(291)改中书省秘书局置。秘书原在禁中,统著作局,管理中外三阁图书,并掌管国史的修撰,自是秘书之府始居于外。以秘书监为长官,下置秘书丞,秘书郎,校书郎、著作郎、佐著作郎等。南
官名,汉置,蚕官令、蚕官丞,掌蚕事祭祀。《后汉书·志·礼仪上》:“是月,皇后帅公卿诸侯夫人蚕,祠先蚕,礼以少牢。”注:“(汉)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三公于外朝所立之位。《周礼·秋官·朝士》:“面三槐,三公位焉。”相传周朝宫廷外植三棵槐树,三公朝见天子时面三槐而立。后成为三公的代称。《晋书·荀崧传》: “生有三槐之望,没无鼎足之名。”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署名。南宋养马机构。孝宗淳熙元年(1174),置养马使唤人,由步军司差拨。
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清制,王、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
吏员名。宋于三司、马步军司及诸州均置,掌接引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