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市令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均设,主管市政及城内商业贸易。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
官名。西汉在长安设市令,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都设,主管市政,掌市场交易,负责物价平衡等。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均设,主管市政及城内商业贸易。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
官名。西汉在长安设市令,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都设,主管市政,掌市场交易,负责物价平衡等。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勋武前锋都将、勋武前锋别将、勋武前锋统军、 勋武前锋军主、勋武前锋幢主的合称。北齐左、 右卫府直荡属官, 属勋武前锋正、 副都督,负责宫掖禁卫。从八品。武官名。北齐置勋武前锋都督、勋武前锋别将、勋武前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①夏、商、周一方诸侯的首领。《礼记·王制》: “千里之外设方伯。”郑玄注: “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②唐朝以后地方长官泛称。《历代职官表·总督巡抚 ·汉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枢密院官员,在左林牙下,同掌文翰之事。
郡分职吏名。北齐于上上郡以下诸郡均置仓督,隋唐沿其制置于州县。参见“州仓督”、“县仓督”。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玄宗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或修书或侍讲,以张说为书院使主管其事。
周朝执事官吏通称。《利簋铭》:“锡有事利金。”《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官名。元朝置,正二品,五员,大都留守司长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副留守二员,正四品; 判官二员,正五品。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大理院附设看守所,始置。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掌羁管现审人犯,总理所中一切事宜。